四川什邡市周玉宝被绑架 家属控告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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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周玉宝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去邮局时被政保(国保)绑架,随后他被非法抄家、刑事拘留。三月二日,家属将关于什邡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违法办案的刑事控告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经过讨论,将会把控告转到公安局监察部门。

二月二十七日,家属找什邡610反映政保违法问题,扣押周玉宝身份证问题,把家里的菜刀、水果刀、剪刀全搜走了切菜都没有刀的问题。610的回答:会去了解问题,违法不违法有法律机关来判断,并要了家属联系电话说之后答复。

家属找什邡公安局政保大队,政保大队不见家属,让门卫传话说:身份证是不可能退还的。后来自称“看守所警察”的人打电话来向家属解释:办案期间扣押物品是不可能退还的,身份证也一样。没有拿你们的菜刀,看看灶台左边格子里。后来家属找到了菜刀和水果刀。

三月一日,家属委托北京张律师为周玉宝代理。张律师到什邡监管中心(看守所)会见周玉宝,家属一同前去,了解到政保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的多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传唤时没有持有传唤证,没有出示警察证,办案人员少于两人(抓人时只有一名穿警服的;抄家时没有穿警服的人,只有十几名便衣),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扣押清单没有给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返还。

张律师和家属到什邡公安局。门卫保安一看见家属就说,政保打了招呼了,不见你们。张律师对门卫说你帮我打电话找政保,门卫拒绝。张律师说:北京律师来办案,你帮我打电话给政保大队,你不打是你的责任,你打了电话政保不来是政保的责任。门卫就打了电话,政保说见律师,不见家属。政保派一个警察出来见律师。张律师向那警察提出了三点:递交了家属委托书,并告知对方,律师介入了这个案件,办案中不要违法,会监督违法的行为;告知对方在之前的办案中已经做出了一些违法行为;要求退还周玉宝的身份证。

张律师陪同家属到什邡检察院,向检察院负责控申的三部提出控告政保。三部曹主任听了情况后认为目前合适的方式是向公安局监察部门控告。张律师提出那条路也会去走,但那条路不能替代检察院的监察职能,现在来检察院是来走检察院监察这条路。曹主任说:那可以接受控告,但是会讨论由检察院监察还是转给公安局监察部门。张律师说检察院监察还是转公安局监察部门是你们决定,但是你得先接受控告。曹部长同意。张律师说:那现在提出口头控告,接下来的书面控告家属明天交过来。

三月二日,家属将关于什邡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违法办案的刑事控告交到了检察院,三部曹主任接受了控告书,表示经过讨论将会把控告转到公安局监察部门。家属问回复时间,曹部长说一个星期。

周玉宝是什邡市退休工人,修炼真善忍,他在当地是有口皆碑的好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公园乘凉,遭国保警察殴打绑架,头部受伤。此后,中共不法人员操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阻挠家属请律师介入案件,驱赶、威逼、劫持家属,最终于十二月六日,骗过家属、同事等,非法开庭,冤判周玉宝三年徒刑。

相关信息:

什邡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安康路2号
邮编:618400, 区号:0838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安宇:13990289797
党委副书记、政委董玲:13881088077,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文
党委委员、副局长邹斗:13608105909
党委委员、副局长廖勇军:13700905588
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珉瑾:13508025515
政治处主任、副政委蔡晓宇:13980114526、0838-8101876(住宅)
党委委员曹薇
机关党委书记于瞻华:13881078626、0838-8208089

德阳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38号
邮编:618000
联系方式:0838-2598100
德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余文杰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军晖(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龙太钦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良:13508000019
党委委员、副局长肖秀懿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邓正泉:13981069188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兆斌:13890298029
总工程师聂忠顺
机关党委书记敬仕君:13909027298
国保支队队长王文武:13508008599、0838-251113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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